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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6/18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二、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五、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六、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就可供分配餘額中提撥新台幣60,661,678元 配發現金股利每股1.2元(即每仟股配發1200元)。上項分配中配發股東現金股 利已提報股東會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另訂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如嗣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買回、註銷庫藏股或因員工認股 權之行使等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使股東配息比率 因此發生變動時,已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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